青岛夏天不动产乱收费及合同纠纷
网友保保_jOxLfWxA
审核中
本人在青岛市黄岛区珠海街道 旭辉银盛泰星韵城一期15号楼102租赁公寓,签订电子租赁合同,房屋设施完好。因个人原因提前退租,出租方主张全额没收1000元押金。对方后续口头陆续新增多项收费:水费126.25元、电费19元、物业费95元、网费30元,现在又临时追加保洁费,要求我承担多项费用。 诉求: 1、请出租方提供水费水表读数、官方缴费凭证; 2、提供合同原文,证明物业费、网费、保洁费应当由租客承担;没有合同依据的额外收费我不予认可; 3、在1000元押金内,扣除实际产生的合法欠费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的退租违约金,将剩余押金返还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