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未入职且未使用,拒退租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vpbMSEnr
审核中
本人于2026年8月21日在南通市崇川区国*路与世伦路交叉口东100米小象超市国*站站点门口与车行工作人员签订了租车合同,本人是去小象超市面试入职骑手的,来的人却是车行的工作人员,该人员先给我办理了三个月期的外卖电动车租凭订单 订单号:20***************55每期租金749元,支付方式为先用后付。该人员并没有给我办理入职,目前本人也没有在小象超市入职,租凭的电动车也一直没有使用过,电动车在9月7日已经归还。本人至今车辆未进行任何外卖工作的使用行为,除了租凭完把车开回家和还车的时候开过去也没有自己的使用行为。未产生任何实际消费。订单页面明确标注“租期内可随时退租”但商家给我的原话是租一个小时也算一个月的租金,现在商家拒绝给我办理免费退租,要求我整月支付租金,属于强制消费,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诉求1:立即解除租凭合同全额免费退租2:取消该订单的所有帐单不产生任何扣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