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文峰新城充电桩未按标准足额充电
网友保保_znv4qM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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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正式反馈兴宁市文峰新城C区小区充电桩的问题。同一台电动车,同样支付3元充电费用,按照公示计费标准:电费单价0.3300元/度,服务费按功率档位统一0.3300元/小时。此前付费3元可正常充电9个多小时,*期仅充电7小时30分左右设备便强制停机。比之前足足少了1小时30分左右。经查看设备参数,设备浮充时长仅设置30分钟,出现预付费金额尚未消耗完毕就提前终止充电的情况,未按照计费标准足额提供付费对应的充电服务,已严重影响电动车正常充电使用。2026年9月9日已经微信通知物业尽快核查后台参数,对浮充时长进行调整,保障付费对应的充电服务时长。请尽快处理,我会保留订单记录作为依据,请给我处理答复。2026年9月11日去充电,发现并没有做出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