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宏盈网络传媒合同违约及霸王条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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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9月5日,与吉安宏盈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淘宝店铺运营咨询及商标授权合同》服务,通过该公司电子签渠道签署合同,服务总费用2988元,付款模式为先用后付,每月自动代扣249元,分12个月支付完毕。 收款方全称:吉安宏盈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81MA399R5057;企业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新城区红军大道21号(怡园新村)10幢商铺9号。 签约后该公司承诺提供淘宝虚拟产品店铺运营咨询、商标授权、虚拟素材资源库、商品代上架等服务。合同生效后,该公司代为上架的虚拟素材商品在实际产生订单后,给到买家的网盘素材链接频繁失效,资源存在缺失问题,无法向买家正常交付商品,多笔订单只能做退款处理,店铺无法正常开展经营。商家确认资源故障问题,但无法确定修复时间,直接将对应商品下架。 合同文本为商家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合同中约定商标授权及启动资源费占总费用70%,除商家根本违约外任何情况不予退款;营业额差额退费设置严苛前置条件,需要消费者主动向商家索要数据分析报告,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退费权益,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仅3个月,但整体运营咨询服务周期长达12个月,签约前未充分提示商标到期后继续使用存在侵权风险。 本人留存证据材料:付款凭证截图、电子合同完整PDF文件、双方服务沟通聊天记录截图、网盘链接失效及订单退款沟通记录。 诉求: 1、请求调解解除双方签订的《淘宝店铺运营咨询及商标授权合同》; 2、请企业立即关闭第三方*台自动代扣授权,停止后续每月扣款; 3、按照本人实际接受服务的时长公*核算,给出合理退款结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