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单方扣质检费涉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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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网购全新包包,商品吊牌齐全、未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家事前未公示任何超时退货需收取400元质检费的条款,售后临时单方面扣费,属于无效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台高级专员无法制止商家乱扣费,诉求:若商家同意退货,不得扣除400元质检费,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