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台纵容商家霸王条款拒退450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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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8月20日在1688商家“海丰县梅龙镇诚饰首饰厂”购买925银饰配件,订单金额约1500元,现申请追回货款450元。1688*台默认给用户开通延长收货的入口渠道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最终却被1688*台及商家以超期理由拒绝。*台和商家均不履行该有职责且不维护买家消费利益。 快递员未经我电话同意将包裹放家门口并代签收,当时我正出差,未实际收货,可提供通话记录及出差凭证。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条,七日无理由退货应自实际签收次日起算,商家以物流代签收时间起算时效,该格式条款未醒目提示,应属无效。 同批次订单中,商家选择性处理售后,小额同意退款,大额却以超期拒绝;收到退货后既不退款也不返货,且存在漏发,申诉中还捏造事实、污蔑我恶意售后,侵害名誉权。我曾主动协商并愿承担部分运费,商家始终消极冷处理。*台也未充分核查证据。 现申请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责令商家退还货款、停止不实言论,并督促*台规范售后审核。我可完整提交全部证据。

用户评价
用户申请完结
申请原因
商家已经解决赔款问题了,但是168*台态度依旧不好这个后续会继续上诉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款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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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下单时间是2026年8月22日,实际快递默认签收是8月24日。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更正一下,是2026年8月24日被快递员默认签收,中途选择了延长7天再回来验货,2026年9月8日申请退货,(自出差日8月23日到9月5出差晚上才回厦门)期间快递员没打电话给我说快递放门口直接放着,以下证据还包括是我出差不在厦门收货地当地的证明。具体出差证明还在等公司给我打印,后续上传。 按道理实际我的签收日是9月后,之前根本没签收!这个款项不应该我来承担!且商品都退给商家了,商家说后面会退给我,但是我并没有收到!理应追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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