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光一游泳健身海逸店私教课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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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号在汕头龙湖区光一游泳健身中心海逸店现场跟游泳教练谢欣锐购买10节游泳私教课共2500元,全额微信转账给谢教练。后续上了2节后因不满场地环境想退款剩余8节课的费用,教练说需要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用霸王条款,本人愿意支付已上过课程的钱,不接受扣除百分之三十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应当依法处理未消费部分退款。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最后述求:希望商家退回剩余8节课费用2000元,原路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