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空退票扣费过高且提示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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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方:桂林航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447M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两江国际机场 订单号:11************70 航班:GT1093,2026‑09‑21 桂林两江→成都天府 机票总价420元,实际退款228元,被扣退票手续费192元 事实经过 本人通过携程*台购买桂林航空GT1093航班机票,出票几分钟内就申请退票,距离航班起飞时间还很早,航司未产生任何实际运营成本。退票之后被扣手续费192元,仅退回228元。 该票为超值经济舱,高额退票扣费规则在销售页面放置在折叠小字内,没有加粗高亮,没有弹窗醒目提示消费者。 依据《民法典》第496条,对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进行显著提示;未做合理提示的,该条款可以不作为合同内容。 我先后联系销售*台以及桂林航空,要求退还192元退票手续费,双方协商无果。桂林航空作为实际承运航司,对自身机票严苛的退改扣费规则,未督促销售渠道做好醒目提示,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 投诉诉求 1. 要求桂林航空协调处理,退还不合理收取的退票手续费192元; 2. 要求桂林航空规范各销售渠道的机票售卖,对高额退改扣费规则要求渠道醒目展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