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虚假宣传、克重欺诈及质量问题
网友保保_x3JC7W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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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8月11日、15日,在该店两次消费5096元(首购手串1096元,因质量问题换购补差价4000元),项链2026年9月4日断裂。首次购买的手串3天即开裂,换货时本人明确表示对店内产品不信任,店员承诺换购项链采用特殊工艺、坚固不易断,结果正常佩戴半个月断裂。换购时,多次询问店员克重,店员以“一口价”产品搪塞,不为我称重,后承诺项链克重“约3克”,实际仅2.6克,虚报误差超13%。店员故意隐瞒真实克重并虚报,导致本人做出错误购买决定。商家隐瞒真实克重,涉嫌欺诈。商家虽享有“一口价”自主定价权,但依据《消法》第8条、第20条,克重是黄金饰品核心价值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告知。隐瞒克重导致消费者误解,即构成侵犯知情权,多地市监局及法院判例均支持全额退款。商家虚假承诺诱导消费,事后又以“黄金材质软”推卸责任,违反《消法》第20条。根据《消法》第23条,黄金属于耐用商品,购买半年内出现瑕疵,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且商家明知黄金性能,为了销售,虚假宣传该项链工艺不易断,依据《消法》第55条,主张商家构成欺诈,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要求退货退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