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猪肉脯现虫体致孩子腹泻
网友保保_8DhIrozP
已完结
本人在超市购买了三只松鼠猪肉脯,昨晚孩子食用该产品大半后,发现肉脯背面嵌有一只虫子的尸体,且无法甩脱,说明虫子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混入并附着在产品上的。孩子食用当晚即出现肚子疼、拉肚子症状,严重影响了我们国庆假期的出游计划。 事后我联系三只松鼠客服,对方仅提出赔偿200元,我明确拒绝。三只松鼠是我从小吃到大的品牌,我对它的信任换来的是这样的食品安全隐患,令人极其失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三只松鼠客服提出的200元赔偿方案,既未体现对消费者健康损害的合理补偿,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的诉求: 1.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进行法定赔偿; 2. 对同批次产品进行整顿、下架处理,排查生产环节的卫生管控漏洞; 3. 就此次食品安全问题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与道歉。 请消费保*台协助调解,督促三只松鼠正视食品安全问题,依法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