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优品酒店昆明店多项违规及服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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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7天优品酒店(昆明高铁南站大学城地铁站店) 订单号:10********53 入住日期:2026年10月4日-2026年10月6日 一、擅自加建夹层,涉嫌违法建设,存在重大消防隐患 酒店擅自在商场四楼增设夹层用于住宿、餐厅经营,未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设。建筑改建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隔,改建经营需完成消防验收/备案。请求核查该建筑消防验收相关手续。 二、房型与订单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预订房型标注带窗,到店后酒店仅提供二选一方案:面积达标但无窗/窗户严重遮挡,或带窗但面积缩水、上方为餐厅的房间。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虚假、引人误解宣传,酒店该行为构成违约、虚假宣传。 三、客房卫生不达标 客房卫生脏乱,未达到《住宿业卫生规范》要求。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住宿业卫生规范》,客房应当干净整洁、无污渍异味,布草一客一换。客房地面、家具等存在卫生问题,酒店未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宿服务,构成合同违约。 四、客房放置上门按摩二维码,治安风险突出 客房张贴上门按摩二维码。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旅馆应当落实治安管理责任,严禁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该广告存在风险,酒店放任此类广告置于客房,未尽治安管理义务,请求核查。 五、店长言语侮辱消费者 沟通过程中,店长出言侮辱本人:“像你这种人不配出来旅行”“住100多的酒店还想要什么服务”。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依法受保护,店长言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承诺赠品未兑现,构成违约 订单明确承诺赠送助眠耳塞、小零食,入住全程未提供。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依约履行,酒店未兑现赠品承诺。本人留存订单截图、宣传页面作为证据。 七、早餐存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酒店早餐熟食以常温冷餐供应。依据GB 31654-2021《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7.3,烹饪后的易腐食品,在冷藏以上、60℃以下区间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如需放置超过2小时,应60℃以上保温或冷却后冷藏。酒店操作不符合规范,存在食源性疾病风险。 八、客房保洁服务缺位,卫生管理不到位 本人提出客房拖地需求后,保洁拒绝服务。酒店客房基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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