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广州吉泰店隐瞒展车+库存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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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信息 姓名:陈源泉 联系电话:134****0703 住址: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云雅大街45号704 被投诉人(商家)信息 吉利汽车广州吉泰龙溪大道店 企业名称:(4S店完整名称)吉利汽车广州吉泰龙溪大道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龙溪大道大沙埠488号之二 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6年10月5日,在被投诉人门店选购吉利星越L霄汉版,购买意向为*期出厂全新商品车。 “该车辆国庆期间放置在展厅门口作为特价展车对外陈列,多名顾客可开门、触摸、进入车内体验,并非存放仓库未动用的全新商品车。商家在销售洽谈、验车、签合同全程,没有主动告知该车是展车+7个月库存车,刻意隐瞒该关键信息,侵害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后面找门店沟通,门店拒绝沟通,还态度强硬的说我当时已经签字了,你要么提车要么就放在这里,完全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还叫嚣你可以去报警,你报警我也报警,后面我按他要求报了警,警察叫他不要叫人老是报警,浪费警力。 恳请相关部门领导介入调查,万分感谢! 我的诉求: 1. 优先诉求:更换一台*期生产、非库存的全新吉利星越L霄汉版车辆,由商家承担更换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负责处理原有车辆的银行按揭结清及重新办理贷款手续,不增加本人任何费用; 2. 备选诉求:如无法更换新车,要求商家给予足额差价补偿,同时赠送车辆延长质保、多次免费基础保养,签署加盖公章的书面补充协议; 3. 备选法律诉求:若商家拒绝上述方案,本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商家构成消费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备注 本次投诉仅为行政调解申请,本人保留后续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全部权利。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督促商家妥善处理本次消费纠纷 投诉人:陈源泉 日期:2026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