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电狼共享充电宝进位计费未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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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台【标题】 共享充电宝标价30分钟3元,使用51分钟扣费6元,未显著标注进位计费规则,要求退还多收费用 📝投诉内容(直接复制) 本人在罗湖人民医院租借该品牌共享充电宝,机柜页面标价30分钟3元,租借页面没有用醒目文字提示:超过30分钟,哪怕超出1分钟,也要再收取一档3元。 我实际使用时长51分钟,商家直接收取6元。 商家只标注单价,隐瞒“超时向上进位计费”的核心规则,属于不公*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订单编号: 租借时间共51分钟 实际扣费:6元。 诉求:1、退还多扣的3元差价;2、要求商家整改标价方式,醒目标注完整计费规则。 证据附件:①机柜标价截图;*订单租借时长、扣费截图;*支付账单截图。 📄给充电宝*台客服申诉的简短版本(先发给*台,优先走这个) 订单号:订单详情 订单编号:TJ01********************06 下单门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清水河院区) 下单时间:2026-10-13 11:37:41 归还时间:暂无 使用时长:00:51:32 计费规则:3元/30分钟 订单状态:租借计费中 来源:租借状态页 订单金额:¥6; 租借页面标注30分钟3元,租借前没有显著提示超过30分钟就自动加收一档费用。我只用了51分钟,直接扣6元。该计费规则属于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诉求:退还多扣的3元。如24小时内未处理,我将通过12315*台提交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