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台误判接收内容为发布方致永久封号
网友保保_a0628ec0
本人为牵手实名用户(手机 130****7617,昵称 文),于 2024年1月 被*台以「发布内容或多次发送引起其他用户反感的骚扰信息」永久封禁,告知「无法再次使用牵手」并将上报主管部门。 事实澄清:被系统判定违规的内容,本人从未主动发布——系另一匹配用户在私聊中主动向我发送裸露照片,本人仅为被动接收方,非发送方、更非发布方。*台把他人发送的违规内容算在被动接收的本人头上并直接永久封号,既无事实依据,也违背基本归责逻辑。 据此,本人严正要求: 1. 请*台立即提供本次封禁所依据的具体证据——究竟是哪一条消息、什么内容、由哪个账号发送、什么时间。*台仅凭机器判罚就永久封禁、从不告知理由,已严重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应告知处理理由并提供申诉途径),剥夺本人申诉权。 2. 本人严正要求*台立即调取本人账号的全部聊天记录、私信记录、动态发布记录,逐条核验后台原始数据:本人非内容发布方、无主动违规、消息发送方向清晰可查。本人愿以后台原始数据自证清白——此前已有大量同类误封经人工复核后台数据后成功解封的公开案例,证明机器判罚存在系统性误伤,绝非个例。 3. 本次封禁记录若上报主管部门,将给本人个人征信及互联网使用信用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而本人并无主观违规,*台应在核实前立即撤销判定、纠正误伤。 4. 本人人脸、身份证等敏感信息被*台强制收集并长期存储。依据网络安全通报中心 2026-02 通报,《牵手》(v2.11.93) 因「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拒绝人脸时未提供替代方式」已被列为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应用;且强制采集人脸+身份证明显超出婚恋交友必要范围(违反《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第四、五条)。这进一步说明*台在用户权益处置上失当。 诉求:① 立即书面说明封禁理由与具体证据;* 立即启动人工复核,调取后台原始聊天记录核验本人非发布方;* 立即撤销封禁、恢复账号——本人无任何主动违规,封禁系误判,*台必须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