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家长租青年社区电费乱收费及合同纠纷
网友保保_sTVBWPMy
已完结
我于2025年10.15向馨家长租青年社区租下了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高丰新村四巷10号305室,合同于2026年10.14到期。 租房合同上写了基础电费0.87元/度,实际上租房期间是在小程序上缴纳1.5元/度的“服务电费”,合同上也写了租赁服务费为50元/月,并且下面还写明“租赁服务费含电损、公摊照明、公共设施维护等硬件*修基础服务综合费为0.63结算,合同期内所有费用一律不退”,0.63+0.87刚好是我缴纳的1.5元/度的电费。 合同内写的0.63没有单位,并且每个月的50元服务费也有正常缴纳,我认为缴纳了50元每月的服务费后还要每度电多缴纳0.63元并不合理,要求退回这些多缴纳的电费共计143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