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未告知黄金克重侵犯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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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0月12日,在(东莞市大朗镇里悦里门店一楼的老凤祥金店,购买足金首饰,商品标价4349多元打折优惠价格3650,实际克重仅1.68g。 销售过程中,店员只宣传该款是一口价、款式好看,没有主动告知我这件金饰的实际克重,也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注克重,刻意回避克重这个黄金核心信息,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导致我在不清楚克重的情况下误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黄金克重属于黄金饰品最重要的交易信息,商家有义务主动、清晰告知,商家该行为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到店协商时商家拒绝全额退款,且只允许更换其他一口价商品,不支持换成按克售卖的黄金。 现诉求: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要求商家为我办理全额退货退款,退还货款3650元。或更换这个价格克重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