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鸿真学坊霸王条款拒退费、培训贷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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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01-20】与成都鸿真学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板绘课程销售协议(团练班)》,购买其板绘团练班课程,课程总费用5988元,采用分期方式支付,已支付6期,每期499元,合计支付2994元。现向贵*台投诉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 霸王条款,免除自身核心责任 合同中约定“课程为数字化产品,一经售出乙方即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以此免除自身作为教育培训服务方的教学指导、团练反馈等核心服务责任,排除我作为消费者的退费、维权权利,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2. 未履行教学服务义务,严重违约 截至投诉之日,该公司仅交付了课件资料,未提供任何合同约定的教学指导、答疑、团练反馈等服务,我未享受到任何对应权益,该公司已构成根本违约。​服务群内大量人员违规账号。3. 拒绝协商退费,恶意施压威胁 我提出退课后,该公司不仅拒绝退费,还单方面要求我一次性结清剩余全部费用才能解除合同,并以“逾期不付将起诉”“诽谤罪”为由对我进行威胁,无任何合法依据,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4. 违规设置分期,诱导消费 该公司以“按月缴纳”的方式诱导我办理分期,未明确告知分期的性质及相关风险,在我提出退课后,又以要交全剩余费用否则起诉为由胁迫我继续支付款项。另外在履约过程中突然有工作人员加我更改收款方式未告知我原因,我按原方式支付后仍收到我未履约的信息。5. 该公司售卖板绘培训课程,合同设置大量霸王条款:将核心教学服务划为附赠义务,免除自身教学责任;逾期付款7天强制全款结清,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约定高额违约金还剥夺我申请调低违约金的法定权利;虚拟课程一切不予退款,排除我的法定退费维权权,全部格式条款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属无效。 ​6. 违规拆分19.9元定金,不计入课程总价且拒绝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诱导消费者办理第三方分期贷款,未充分告知分期、征信相关风险。 ​7. 合同仲裁机构名称约定模糊,送达条款强制推定签收,变相限制我维权渠道;商家仅交付课件就算完成全部义务,配套团练、教学指导外包第三方却不承担兜底责任,服务与宣传的团练班严重不符。 ​8. 商家未提前对违约金、分期、不退费等关键不利条款做醒目提示说明,未尽法定告知义务。并且有简易注销企业的记录,疑似逃避债务。发来的解除协议书并未对通知第三人合约已解除停止催收的义务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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