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福星(天津)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旗下鲸晓公考拒不按承诺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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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投诉方:聚福星(天津)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天津市(企查查可查询完整注册地址) 投诉事实与理由 本人在聚福星(天津)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鲸晓公考-钻石专享班课程,后续机构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推销,诱导本人付费升级该钻石班,课程总费用16780元。 推销升级课程过程中,工作人员微信明确承诺:两年备考周期结束,若未上岸,仅扣除1500元,剩余费用退还。销售沟通全程,从未提前告知退费需要满足“必须参加两次考试”、“180天内才能申请退费”等限制条件。该两项限制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签约时商家没有对该内容进行显著提示与单独说明,不能以此作为拒绝退费的依据。 付费升级钻石专享班后,合同约定、销售口头宣传的钻石班专属增值服务并未全部兑现。服务期间,该机构工作人员持续电话向我推销额外付费的数量关系专项课程。 目前两年服务周期现已届满,我未上岸,我向商家申请按照当初的承诺办理退费,但商家以合同“超过180天不能退费”、“未参加两次考试”为由拒绝退费。协商退费阶段,商家不正面回应退费诉求,不断转移话题、言语拉扯、情绪施压,回避核心问题。 另外,商家收取16780元培训费,截至目前,经沟通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该机构存在诱导升级消费、不公*格式条款、未兑现课程增值服务承诺,拒不履行退费约定、拒不开具发票,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投诉请求 1. 组织行政调解,要求聚福星(天津)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承诺办理退费; 2. 责令商家开具16780元培训费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 核查该机构诱导消费、不公*格式条款、虚假宣传的经营行为。网上了解到,此类*局,可以向天津市长热线022-123 45投诉聚福星(天津)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园区恒泽产业园40-1-101第三层301室,很多通过这个投诉升级解决问题;也可以直接通过微信公众号“国 家信访局”投诉,投诉对象:聚福星(天津)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园区恒泽产业园40-1-101第三层301室。也尽快通过去全国反诈中心APP报案。联系天津公安022-110报案。微信小程序“领导留言板”给天津市长写投诉反馈信。还有就是可以在小红书、微博、知乎,发帖,将自己被这家*子公司欺诈的遭遇,如实描述发帖曝光,让更多人知道这家*子公司的所作所为,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通过微信支付,可在微信内选择“我-服务-钱包-页面右上角 账单”,找到该笔交易记录,点击后选择“对订单有疑惑-交易被*”进行投诉。(这个办法除了可以拿回退款,只要投诉多了,微信会延长商户的提现时间及冻结这个账号,这样可以让更多人不再被忽悠。网友的成功维权--可以在微信支付信息上操作,对订单有疑问,选诈*,提交信息和几个操作截图,因为这个商家已经被定性为诈*,所以很好退款,几分钟就到账了)(受害者务必这方法进行举报,每一次举报,微信就会要求商户交一次保证金,且是几何级的增加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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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鲸晓公考-聚福星(天津) 鲸晓公考-聚福星(天津)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16780元
投诉编号:
10248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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