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台发错货且未鉴定,涉嫌欺诈
网友保保_2XwkJr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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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0月14日在得物*台消费12871元购买三星手机一部,订单编号110214*********802,10月16日到货之后发现竟然是一部低廉的耳机。本人因为相信德物*台假一赔三的承诺,所以说在德物*台消费。德物*台的运营模式为先鉴定后发货,而此单竟然没经过鉴定。买手机实际发货耳机,属于重大欺诈行为。而此耳机并未在得物*台进行销售,不存在打包错误。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相关规定,诉求得物*台退一赔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