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寓管家恶意诱导转租、房屋存安全隐患及服务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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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9月承租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寓)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行澜雅苑11幢2401室-03室房屋,合同编号TC11****32HZ。现就该公司门店管家严重失职、恶意诱导消费者、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正式投诉,事实如下: 一、管家恶意诱导转租,企图套路消费者承担违约金 本人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及管家失职,向管家提出“无责退租”诉求。该管家不仅未予正面回应,反而指导本人在相寓APP上操作“转租他人”。本人点开APP后发现,退租界面仅有“单方面解约”和“转租他人”两个选项,前者明确标注需扣除违约金,后者规定转租不成功仍扣违约金、成功也需支付月租金50%作为转租服务费。本人作为消费者,若按管家指引操作,将面临1350元至2700元的经济损失。 本人将该情况截图质问管家后,管家回复称“只能按照公司的流程来走,没有其他流程,没有其他权限”,将诱导转租的行为归因于公司流程,试图推卸责任。该行为涉嫌利用信息差恶意诱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二、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管家拒不履行协助义务 本人自2026年9月7日起反复要求更换房间密码锁,管家拖延一个月仅发送教程让本人自行操作,至今前租客仍可凭旧密码进入房间,严重威胁本人人身财产安全。此外,2026年10月18日晚间,隔壁多名人员聚众饮酒喧哗长达五小时,本人深夜向管家求助,管家未回复,且从未主动提供小区物业或保安联系方式,导致本人被迫拨打110报警(本人留存有110及辖区派出所四通通话录音)。 三、管家服务态度恶劣,存在职业失范 管家在明知本人及合租人均为女性的情况下,在微信沟通中以“大哥”称呼本人合租人,带有明显情绪化与不尊重,严重违反服务人员职业规范。 四、门店店长无视消费者诉求,恶意电话骚扰并拒绝文字沟通留痕 本人在向门店店长提出诉求时,多次明确声明“为留存沟通证据,只接受微信文字沟通,不方便接听电话”。然而,店长及其员工无视本人反复警告,连续多次拨打本人电话,且拒不回复本人微信文字沟通内容,该行为本质上是企图规避文字留痕,企图用电话话术对消费者进行施压,属于恶意骚扰与拒绝正常沟通。 投诉诉求: 1. 责令被投诉人(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人办理无责退租,全额退还押金2700元; 2. 责令被投诉人退还本人本月(2026年10月8日至11月7日)未实际享受服务的居住服务费,和后续未发生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