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菠萝旅游酒店安全卫生严重不达标及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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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约事实与经过 (一)住宿安全与卫生严重违约 贵司实际预订的虽为俄罗斯当地“四星”酒店,但该酒店“空有星级”,实际体验不如国内招待所,且交付的房间在安全性与卫生上严重不达标: 1.连续更换两间房,两间房门门锁均为损坏状态,无法从内部反锁——直接危及住客人身与财物安全。 2.最终更换的第三间房卫生状况极差:桌面上有*掉的苍蝇,屋内还有活苍蝇;我方被迫自行打扫,活苍蝇问题直至半夜三点多才解决,整理完内务后凌晨四点才能真正休息。 3.当地地接社无任何备选替代方案,菠萝对地接社的监管责任完全缺失,我方是在提心吊胆、担忧门锁安全的情况下将就过夜,次日又须早出发。 4.我方在第三方*台查询到该酒店在十一假期期间公开售价仅 395 元/晚,而合同单房差却高达 4,500 元/人(同团部分人被收取5,500 元)——所付房费对应的住宿价值与实际住宿情况严重背离。 依据《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第七条、第十六条,以及《旅游法》关于旅游经营者安全保障、住宿服务应符合约定标准的义务,贵司交付“无法反锁、满屋苍蝇”的房间,已构成根本性的服务标准降低与安全保障缺失。 (二)行程“凑天数”,摩尔曼斯克 3 天 的行程1 天即可走完 合同约定摩尔曼斯克段排期 3 天,实际 1 天即可走完,其余时间明显是在“凑天数”。我方购买的是精心编排的品质行程,而非被拉长、注水的时间。 (三)品质溢价 旅途中我方就餐、住宿时反复遇见另外几个团——他们仅以约10000元/人报名,却与我方同团、同住、同玩。我方每人多支付约 7000 元,得到的却是完全一致的产品。多花的 7000 块图什么?贵司“品质团”宣传与实付对价之间的严重不对等,亦构成价格歧视与引人误解的宣传。 (四)餐饮与承诺严重不符 合同承诺“中式团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 + 俄餐”,实际中餐占比过高、且多而难吃;有团员反映“去了 8 天,回来还不知道什么是俄餐”。承诺的俄餐体验基本落空。 (五)违规安排另行付费项目 合同第二十四条主表明确勾选“本行程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而行程中包含的景点多为观景台、外观参观、公园属性的免费观光点位,这使得我们不得不自费购买产品:地铁游览200元/人、北冰洋(观鲸)1000 元/人、克里姆林宫550元/人、实弹射击 1000 元/人、博物馆讲解器等都另行收费。若我方未在境外自费补充协议上签字,该等安排即违反第二十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