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售后用京豆替代现金退款未告知限制

网友保保_2n4tyP32

已完结

本人于2025年10月11日在京东*台下单购买Apple iCloud+ 50GB 12个月权益包,订单编号:33********75,商品标价72元,优惠后实付金额66元。该虚拟权益商品下单之后始终无法正常激活,本人自始至终没有使用过该权益,商品本身并未产生任何价值消耗,符合协商退款的基础条件。 后续我联系京东官方客服沟通退款事宜,经过协商,客服给到我的处理方案为赔付等额66元的京豆。在双方沟通协商方案的全过程里,客服仅告知我是66元等额赔付,没有主动、完整、清晰地向我说明京豆附带的使用门槛与抵扣限制规则,没有提示京豆不等于现金。基于客服所说“等额赔付”,我当时理解为这笔赔付等同于66元现金,可以自由使用、无附加条件,因此同意了该方案。 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我才发现,京东京豆存在明确硬性约束:单次使用京豆数量必须大于500个、订单金额需要满20元才允许抵扣;同时像我这类普通京享值用户,单笔订单使用京豆最高只能抵扣订单金额的50%。也就是说,66元对应的6600京豆并不能像现金一样直接全额自由支配,有很强的使用枷锁,它的实际购买力和66元现金并不等价,二者价值存在明显差距。 京东客服后台工单记录、聊天记录截图均可证实,本次售后的赔付形式为66元京豆。目前该批赔付的京豆已经消耗完毕,无法退回。我认可当时同意方案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重大误解的前提下,如果协商之初客服就明确告知京豆全部使用限制,我绝不会接受用受限京豆替代现金退款的方案。 京豆属于*台内定向优惠工具,不是法定货币,不能等同于现金。京东在售后协商赔付环节,有义务清晰、完整告知赔付载体的全部使用规则,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台隐瞒关键限制条件,以“等额”话术诱导我接受价值不对等的京豆赔付,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现正式提出诉求:恳请京东正视京豆与现金之间的价值差异,针对本次订单,为我补足差额,以现金形式完成对应补偿。

用户申请完结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您的投诉已成功转至企业处理,后续会由企业与您对接,【消费保】会实时关注您的投诉进展,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不要电联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