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虚假改签诱导致残疾人误购无座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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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投诉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携程旅行网)。我是一名持有法定残疾证的二级残疾人。2024年11月1日,我在携程APP购买江油至成都东高铁票(订单号:EK74****18)。在车站刚停止检票时,我点击“改签”,携程系统不仅未按规定拦截,反而让我成功进入下单页面,选好了18:27车次的二等座(D、F座),页面甚至精准计算出了13元手续费。直到我点击付款的最后一秒,系统才突然弹窗称“已停止检票,只能去柜台退票”。事后携程客服辩称这是“车内换乘需先退后买”,但12306官方根本不存在此模式!既然是先退后买,携程为何将其伪装进“改签”入口?为何故意在最后付款环节才拦截?这种恶意消耗时间的虚假前端设计,直接导致我错失二等座,作为双手使不上劲的重度残疾人,我被迫购买无座票(订单号:EK14****17),在高铁上强忍身体剧痛站立数小时。事后我向携程投诉。11月1日晚,携程工号716492的客服在收到我双手真实的残疾高清原图后,竟在电话中称:“我这边看不出来您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我持有法定残疾证,照片毫无遮挡、十分清晰。该客服的言论不仅是极其恶劣的人格侮辱!更令人气愤的是,11月3日,携程投诉组经理回电,同意退还我旧票尾款72元和新票补偿100元,但明确表示此方案是“结合整个事件给出的特殊方案”,拒绝就员工侮辱我的行为进行单独赔偿和道歉。携程的逻辑极其荒谬,他们企图用退还我本就应该拿回的票款,来打包买断员工侵犯我人格权的违法事实,想用这172元封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典》人格权编,携程*台不仅构成违约与欺诈,其员工的行为更严重侵犯了我的人格尊严。我坚决拒绝捆绑式和解。我的诉求是:责令携程立即退还我实际损失共计204元(旧票尾款72元+新票全款132元);严惩工号716492员工,要求携程公司及该员工针对侮辱残疾人的恶劣行为,向我进行单独的精神损害赔偿并出具书面道歉信;责令携程整改其前端假改签的违规诱导设计。我绝不接受携程敷衍塞责、包庇员工的霸王条款,恳请*台及律师介入协助维权!
投诉进度
用户申请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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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关于订单问题的最终处理方案(总计300元),这是我最后的底线,请记录并转交有权限的负责人:
第一,退还我的实际损失204元(旧票尾款72元+被迫重买的无座票132元),这是你们系统错误造成的,必须退。
第二,针对工号716492客服的恶劣行径,我要求单独赔偿96元。这96元只针对她本人对我造成的伤害,不针对*台。残疾人本就不愿曝光身体缺陷,心理敏感脆弱。我积极配合发高清照片,换来的却是她一句“看不出残疾”的冷嘲热讽,这对我心理打击极大!这96元是她个人出还是你们代出我不管,但我必须要看到你们出具书面声明,明确已对其内部处罚并代她向我致歉。
总计300元,必须今天到账且收到处罚致歉声明。只要达成一致,我立刻去法院撤回立案,并撤销所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投诉。
如果同意请立刻去申请;如果连这96块钱的赔偿都要包庇,那咱们就不用再谈了。
条件就这300元加一份道歉声明,你们同意就立刻办理,达成一致我马上撤诉撤稿;如果不同意,那就不必回复了,因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督办已登记,*文旅部已受理处理中、中国残联已受理处理中、*上海市委领导信箱已受理处理中、*信访局已受理处理中、上海市12345已受理处理中、全国12315(长宁区市监局)、解放日报、澎湃新闻、封面新闻、上观新闻、央广网(啄木鸟)、新民晚报、黑猫投诉、消费保、消费协会、新浪微博,以上所有部门及媒体,我均已实名登记提交完毕! 后续我会持续跟进投诉曝光,持续投稿给更多新闻媒体,甚至前往上海市人民政府跪求政府机关为我做主,讨伐你们携程客服公然对残疾人身体情况的侮辱和质疑!咱们不*不休!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麻烦把我刚刚上传所有图片交给你们总部,包括民事诉讼状,告知麻烦看看诉讼状被告信息和法人有没有问题,没问题我就法院也提交并且申请法律援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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