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融美豪生大酒店断水断电催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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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单位:重庆融美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物业服务企业以断水断电方式恶意催缴物业费,涉嫌违法 事实经过: 本人系重庆市两江新区北滨一路196号[B3栋-1405/1417/1418/1406/3116/3206等房间的业主(合计29间)。2026年11月5日10时起,以上房屋被无故中断供水/供电,至今未恢复。从2026年1月开始陆续断水断电断空调,断供前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提前告知,也未说明任何合理检修事由,乱收取服务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被投诉方行为已违反上述规定,严重侵害本人基本居住权益。 诉求: 1. 责令被投诉方立即恢复供水供电; 2. 依法对被投诉方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 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并赔偿相对应损失。 附:断供现场照片/视频。 投诉人:[马] 联系电话:189****9712
